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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物业管理员(四级)

产品型号: 物业管理员(四级)
企业地址: 亚洲-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企业编号: A10101028V5783 未认证
咨询电话:0755-89631115、400-008-1115
 

产品描述

【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六号令(2000年3月16日发),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物业管理人员属于持证就业的目录。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对物业管理人员统一鉴定作了详细规定,决定在全国展开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国家统一鉴定工作。


【行业前景】
     目前房地产发展迅猛,从而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随之增加。物业管理这一行业发展空间无限!


【培训教材】
    《物业基础知识》、《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


【培训目标】
     完善学员理论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和应试能力,考试通过并获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条件】
   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B、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培训特色】
   金牌教师任教,授课针对性强。

【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 每年5月、11月  

【证书情况】
     参加物业管理职业资格统考,合格后获得劳动部门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拥有上岗资格,办事资格和资历证明,以及相关政策福利待遇(如招调户口等),全国通用,终生有效!

 

 

企业信息

      我们是经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学、目前在深圳市规模最大、培训项目最多的综合性教育培训机构。作为全国综合性的特大型教育机构正在教育、研发、产业三大领域迅猛发展。
          
      多年来,我们与国家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等国家部委、高等院校以及省、市厅局等众多的政府行会建立了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我们的教育培训范围涵盖了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岗位认证、外语、财经、计算机、专业维修、形象设计、艺术竞技、中小学生、夏令营等众多领域。
     
      在深圳,我们拥有6万多平方米的教学场地,1500多台高档计算机、18台多媒体数码液晶投影仪和80多台多功能录放机、200部红外线语音设备,2个语音实验室,1个会计实验室,拥有260台最新配置的深圳最大的计算机教育基地和2个美容美发培训基地;整个师资队伍由资深教授、归国学者、外籍教师、企业老总、政府官员等专家教授组成,仅在职的教学管理人员就有300多人。
     
      多年来,在我们培训机构接受学习与培训并结业的学员遍布深圳各个行业,他们为特区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中无数计的成长为公司企业的中高级管理和技术骨干,更多人则走上了领导岗位。他们在赢得高薪和社会地位的同时,也成功实现了自我价值、成就了自我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