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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

产品型号: 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
企业地址: 亚洲-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企业编号: A10101028V5681 未认证
咨询电话:0755-89631115、400-008-1115
 

产品描述

【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和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报考条件】
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体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1.理论知识考试,2.专业技能考试,3.综合评审(二级)。其中理论和技能采用书面闭卷的形式考核,综合评审是撰写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三部分考核总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考试时间】
每年5月、 11月

企业信息

    我们是目前深圳市规模最大、最专业的职业资格培训机构,一直秉承着“多一种技能,多一次机会”的办学理念,为广大学员提供最规范、最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成人学历教育等。

    本机构下属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中心,主要负责管理类职业资格认证考前培训,目前主要的职业资格培训项目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二级、三级)、物业管理师(二级、三级、四级)、公共营养师(二级、三级)、营销师(一级、二级)、项目管理师、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等。我们是广东省最早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认证机构,各项目课程均由国内该行业权威专家教授主讲;我们十分注重教学质量,总复习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命题组成员全权把关,并由专职班主任带班,随时了解学生出勤、上课情况;由于重视教学质量和办班细节,每年在我院参加管理类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的学员超过6000人次,通过率高出深圳市平均水平;为深圳市的发展输送了大批优秀的专业管理人才,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在2009年,本中心将一如既往地严把教学关,本着“关注每个学员,成就每个学员”的办学宗旨,为广大学员提供最专业、最权威、最前沿的职业资格鉴定培训,让广大学员真正从工作中来,回事业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