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象】
企业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资福利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报考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技师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证书颁发】
统一参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考核者颁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终身有效,免年审,出国换成中英文版,国际劳工组织认可。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1.理论知识考试,
2.专业技能考试,
3.综合评审。
其中理论和技能采用书面闭卷的形式考核,综合评审是撰写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三部分考核总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考试时间】
每年5月、 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