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和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报考条件】
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1.理论知识考试,2.专业技能考试,3.综合评审。
其中理论和技能采用书面闭卷的形式考核,综合评审是撰写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三部分考核总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考试时间】
每年5月、 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