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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鸿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型号:
企业地址: 亚洲-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企业编号: A10101028V5786 未认证
咨询电话:0755-89631115、400-008-1115
 

产品描述


1、投保险种:鸿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投 保 人:**客户
3、被保险人:**客户(18周岁至60周岁。)
4、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               
5、保险金额: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
6、保费交纳期限:起保前付清保险费
7、产品特色:
 (1)快速返还,领取方式随心。
投保后每年都有一笔生存金,且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即可领取首期年金,无须等待,收益返还速度快,满足您持续、稳健的财务规划需求;年金可以选择直接领取或进入累积生息账户,贴合个性需求,年金领取便捷。
(2)养老无忧,关爱幸福晚年。
对男性、女性客户分别设置在60岁、55岁时提高年金给付比例,从3%提高到9%,作为补充养老资金使用,确保高品质的退休生活;到80岁时,您还可以领取一笔相当于两倍基本保额的祝寿金,进一步充实养老资金储备,有助抵御长寿风险。
(3)抵御通胀,坐享经营成果。
本产品每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派发红利,年金和红利可留存于公司的生存给付累积账户和红利账户,分别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和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使您坐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助您抵御通货膨胀。
(4)年金转换,自设退休计划。
保险期间内,您可随时申请将留存于本公司生存给付累积账户中的年金及相应利息、留存于本公司红利账户中的保单红利及相应利息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自由设定退休时间,灵活安排退休后的收入规划。
(5)身故返本,保证资金安全。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本公司会按已支付保险费的金额给付一笔身故保险金(身故前已领取的所有年金不作扣除),确保您的保险利益,在拥有生存保障的同时为您增添一份身价保障。
(6)灵活理财,尽享财务自由。
交费方式灵活,有3年、5年、10年、20年四种交费方式供您选择,保费固定,每份为1万元,并有保单质押贷款、保险费自动垫交等功能,便于您根据自身财务状况轻松理财、自由规划。

企业信息

    总部设在上海,1991 年成立的我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公司在国内投资控股产险、寿险两个全国性的专业公司,拥有完善的保险服务网络。本公司名列世界保险公司 200 强第 45 位, 2005 年被评为中国企业 500 强第 43 位、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第 24 位和 “ 中国十大保险品牌 ” ,并被授予 “ 中国用户满意鼎 ” ,连续多年荣获 “ 国际质量信誉钻石奖 ” 。
    本公司,是中国第二大财产保险公司,在 “ 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 ” 的经营思想指导下,积极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服务。 2005 年市场份额居全国第二位,主要经营指标在产险市场上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深圳分公司多年来,秉承“诚信天下,稳健一生”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和“播撒阳光,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坚持“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工作效率,一流的公司信誉”的经营宗旨和“诚信、敬业、创新、奋进”的企业精神,积极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风险保障。
    深圳分公司通过了 ISO9001 : 2000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建立了国际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风险经营管理机制和市场化、信息化的服务管理运营体系,拥有适应专业化、市场化要求的专业队伍和遍布深圳市的机构网点,与国内外众多的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公估行、银行等企业建立了广泛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构建了直接业务、中介业务和网络直销业务相结合的产品营销体系,多年来分公司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打下了良好的客户基础和稳固的业务基础。 2005 年分公司累计实现保费收入 12.58 亿元,市场份额达到 26 %,牢牢占据深圳产险市场的第二位,2006 年,分公司继续保持快速稳健的发展势头,盈利能力始终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在深圳保险市场进一步树立和提升了保险“阳光服务”品牌和造福社会的优秀企业形象。分公司被深圳市政府授予“保险业创新发展速度领先企业”称号,被评为“最能代表 25 年深圳形象的保险业名片”,分公司服务团队被中国质量协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用户满意工程联合推进办公室联合表彰为“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团队”。
     深圳分公司拟采用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财产一切险、利润损失险、货运险(国内货运、涉外货运)、产品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标准条款及保单格式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